锐杰分享||“旅游代购”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涉嫌走私,您知道吗?发表时间:2025-02-17 14:34 海外代购颇为流行 朋友圈、社交软件内随处可见代购广告 但还有很多朋友并不知道 帮亲友代购奢包、珠宝首饰、化妆品 一不小心就可能涉嫌走私 怎样才能精准识别走私行为 避开“走私雷区” 快来了解 ↓↓↓ 生活中可能涉嫌走私的行为 出国(境)代购 出国(境)代购颇为流行 朋友圈、社交软件内随处可见代购广告 然而,有些代购行为可能会构成走私犯罪 请看一则真实案件 李某在朋友圈做代购。2018年8月,李某从境外乘坐航班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,在入境时选择走无申报通道,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,被海关关员当场从其行李中查获化妆品、服饰、电子烟、手表等物品,经鉴定及计核,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十余万元。侦查机关以走私普通货物罪移送审查起诉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 第四十六条规定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,应当以自用、合理数量为限,并接受海关监管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》规定 超出自用、合理数量的,视为货物。 也就是说,进出境只能携带自己用的物品,不能携带用于销售牟利的货物。因此,像李某这样代购的物品都属于货物,按照海关法的规定,都应当向海关申报缴税,如果没有申报缴税,都属于违反海关法的行为,轻者可能要求退运;重者会被海关行政处罚,处没收走私货物、物品及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偷逃应纳税款3倍以下罚款。 生活中可能涉嫌走私的行为 出国(境)帮亲友带东西 如果说出国(境)代购货物可能构成走私犯罪 那如果给亲友带东西回来 且不以盈利为目的 会不会构成走私呢? 年初,高某去国外旅游。朋友们就让高某帮忙带一些奢侈品回国,高某欣然答应,然后在国外商店购买各种奢侈品如手表、首饰、包等共68件货物,塞满了一个大皮箱。 入境后,高某在机场的航站楼里看到海关的相关提示和广播,知道旅客应该主动向海关申报缴税,但高某心存侥幸心理,同时认为自己只是帮朋友带东西,没有赚钱牟利,被海关查到至多也是退运。 在侥幸的心理作用下,高某直接选择走无申报通道通关,被海关拦下当场查获,最后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 ![]() 虽然旅客出国(境)帮亲友买东西,不是代购,也不以牟利为目的,如果买的东西多了故意没向海关申报缴税,也会构成走私犯罪,并被判处刑罚。 生活中可能涉嫌走私的行为 出国(境)给自己买东西 出国(境)买东西带回来给自己用 听起来合情合理 难不成也会构成走私? 刘某跟随旅行社前往国外旅游,到了国外之后,发现国外的奢侈品价格便宜,导游明确告诉刘某,如果携带超过5000元的物品,是需要向海关缴税的。但刘某觉得自己就买块表、买个戒指,都是给自己用,而且这些东西小,戴在手上海关肯定也发现不了。于是在这样的侥幸心理作用下,他买了一些奢侈品。 刘某在入境时选择走无申报通道,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,被海关关员当场从其身上和行李中查获手表、包、戒指、手镯、行李箱等物品5件,经鉴定及计核,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近20万元。最终,法院以走私普通物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20万元。 《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》(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)规定 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(含5000元)的;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(含2000元)的,海关予以免税放行。 也就是说,对于中国居民来说,携带的自用物品价值不能超过5000元,5000元以内不用缴税,超过5000元就要向海关申报缴税了。 来源: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出国(境)游购买商品时不要心存侥幸心理,耍小聪明逃避海关监管,尤其是奢侈品购买奢侈品,一定要记得向海关申报缴税,否则不仅物品要被没收,还将面临罚款、罚金甚至刑事处罚。 |